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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生三世
来源:1win公司时代 | 作者:胡智莉 | 发布时间: 2022-08-31 | 5774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无缘何生斯事,有情所累此生。

  

  佛说:因爱故生忧,因爱故生怖,若离于爱者,无忧亦无怖。于是,我惰入红尘,辗转流浪漂泊。

  

  一

  

  梦中突然醒来,窗外灰蒙蒙的,天快要亮了,晨曦中清凉的风吹进来,我怔怔地坐起来,仔细回想梦中的情形,不愿放过一点点。梦中见到他了,虽然没说出他的名字,虽然没看清他的面目,但我知道,就是他。我以为一切都忘了呢。幸好突然醒来,我听说,只有在做梦的中途醒来才记得住梦中的情形,梦做完了才自然醒来,就根本不知道自己做过梦。心里有点儿乱,倒头拉过被子又睡,希望能够继续那个梦,在梦里再次见到他。

  

  初次认识他,是在高三的春天。有一天老师要求我们每个人都上台讲演自己的理想,他上台微笑的样子如闪电一般一下子就击中了我的心。他在讲台上侃侃而谈,讲述自己的理想是考上中国公安大学当警察,那个飞扬自信的样子,现在我也有些模糊了。只是,我知道在当时,你是那支射中我心的箭。

  

  要是只这样也就罢了,我很快也就会忘了这些。偏偏接下来又做了同桌。于是,借书,讲习题,下课时偶尔的玩笑,一切都是俗的不能再俗的情节,和天下间所有的同桌没有什么不同。他不知道,但,我知道,不同的,很久的后来看到一句诗,才知道当时的情感就是这样的:只缘感君一回顾,使我思君朝与暮。

  

  那个高三的春天就这样地过了。

  

  然后是上大学,一年又一年,偶尔走在路上突然想起他,心就会微微的痛。然后是工作,就这样一晃就过了五年。

  

  有一天,觉得这样牵着挂着实在痛苦,就写了封信想给他。

  

  前尘往事悠悠而来,

  

  空气中荡漾着槐花的甜香,

  

  仿佛一回身就能看到往昔的岁月年华。

  

  四季的花流年的水,

  

  多年的心痛,

  

  平白磨着人的心性,

  

  就这么牵着挂着,

  

  终于慢慢长大。

  

  只缘感君一回顾,使我思君朝与暮。

  

  To  be  or  not  to  be?

  

  请你说不是吧,也好从此不再牵挂。

  

  写完后才发现,多年来从未联系过,我根本没有他的地址。感谢校友录,我找到了他的电邮地址。

  

  很多天后,我收到了回信,他也写得很文气:落花有意随流水,流水无情恋落花。

  

  我是落花么?好吧,就让一切都沉在心底,永世不再想起。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

  

  二

  

  我的房东,是个年轻的男孩子,又高又帅的样子。插句嘴,我这个人就是俗,皮相的诱惑不能抵挡。于是看到他的样子就很欢喜。我喜欢蓝天白云,喜欢清风明月,喜欢四季的花流年的水,那么,天地之间俊秀的人物我又怎能不欢喜呢。

  

  有一天,我们走在水边,他玩笑着警告我不要掉进水里,说要是我掉下去,他不大会水,也只能拼了命救我的。我不敢接话,继续走着,心里却在猜,他说这话什么意思呢,是喜欢我么。就这样不咸不淡地说着话,不咸不淡地过着,一转眼,三四个月就过去了,心里老是猜来猜去,希望他喜欢我,只是心中又惶然挣扎,怕自己喜欢上他。真的有点儿怕,于是就忙着准备搬家,想着离开了就过去了。

  

  走的那一天,我看见折的桃花还插在啤酒瓶里,静默地在那里晒着太阳。暮春了,桃花也要谢了吧。轻轻关上门,走进草长莺飞的四月天。

  

  以为离开了就放开了,却不料已经晚了,我已经陷进去了。离开了还是想他,当我用枕头捂着脸,咯咯地笑着对同住一屋的女孩说他又高又帅时,自己突然很惊讶,我原来有这个样子的时候。经历过很多事之后,纵然心底情绪翻腾,面上却也总能平静无波,现在才知道我还会害羞。

  

  我真是有病呀,身已远心却动,现在偏偏放不下了,总找些理由去接近他。什么借伞,然后又是还伞。实在没理由了,我就说请你出来吃冰淇淋吧,天知道有几个男孩喜欢吃冰淇淋,他居然还答应了。于是,大晚上的,我们就一边压马路一边吃冰淇淋,吃到凌晨一两点,然后各自回家睡觉。他怎么样我不知道,反正那晚上我吃了十几支冰淇淋,然后那年整个夏天我都没再吃。

  

  春天的桃花,夏天的冰淇淋,很快就过去了,转眼间就来到了碧空高远的九月。我又跑去找他了,两个人在街上走着,谁都没有什么话说,只默默地走着。

  

  终于,我鼓起勇气问他: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,不是天与地,不是生与死,你可知道是什么”?他无措地笑笑:“好象以前听人说起过,不记得了”。顿了顿,我硬着头皮继续:“天与地是漫漫的空间距离,生与死是悠长的时间距离”,他没有什么反应,我低着头看着地上越说越慢:“没有什么能够穿破时间与空间的距离,除了情感的力量~~~~~”,他还是没什么反应,我也不敢看他的表情,低着头,失去了继续往下说的勇气,然后分手各自回家。我向前走了几步,越走越慢停了下来,回身想看他,只是人流中已经看不到他的身影,那下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:“~~~~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同根的枝条无法在风中相依;是明明无法抵挡那一股气息,却偏偏装作毫不在意;是想你痛彻心睥却不能说我喜欢你。”

  

  后来,才知道他已经有了女朋友。后来,一年多就再没见过他。

  

  没想到,在我要离开那个城市的前一天,我又看到他,他就在前面迎面走过来。当时我的心就咚咚地剧烈跳动起来:“他会看到我么,我要怎样面对”。我脚步慢了下来,盯着他越来越近的面庞,脸上有点儿烧起来。生活真是比戏剧还戏剧化,我们就像各种俗透了的电影里演的那样,两个人檫肩而过,他没看到我,虽然最近时,我们相距不过二十厘米左右,但他没看到我。我愣愣地站住了,慢慢转过身,无言地注视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。

  

  算了,错过不是错,不错也会过。

  

  三

  

  第三个是老同学了,也分开了五六年了,彼此没有再见面,但也还保持着联系。他也时不时关心我一二。

  

  不知何时,我也渐渐把不顺心的事告诉他,还喜欢在他开会时发短信笑话给他,或是扯些无关紧要的闲话,就是想骚扰他,要是他在正经的会议上笑起来,导师拿眼睛瞪他,就是我最希望的结局了。不过好象我从没得逞过。偏偏他也不觉得我烦,照旧时不时关心一下。突然有一天,我觉得自己可能要喜欢上他了,又害怕起来。

  

  最讨厌别人没事关心我了,披荆斩棘血战不已的战士遇到恬静安然的世外桃源是很大的诱惑,所以才有温柔乡是英雄冢的说法;而我,多年来一个人寂寞前行,很怕遇到温情,那种诱惑我抵挡不了。

  

  终于,有一天,我就发短信给他了,说我发觉自己喜欢他了。他呢,回说:真的假的,谢谢。然后就把话岔到别的事上。东扯西拉很久,最后他说:“跟你同学多年,很欣赏你爽真的性格。拿的起放的下。任何人受到伤害,都会伤害对方。”我有点儿发呆,这是什么话,怕我要报复么。

  

  其实我说喜欢他,只是想斩断自己软弱的情绪,要自己像狼一样独自舔舐伤口,不再一遇到痛苦彷徨就想起他。要和一个人断交,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说喜欢了,同性异性都有效。

  

  好了,亲手推开一个朋友,云在青天水在瓶,从此欢乐忧伤一人承担。

  

  于是,我继续在一个个陌生的城市流浪徘徊,在灯火迷蒙的夜色中心底偶尔划过水木年华的《在他乡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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